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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教师节,很多家长又开始为该不该给教师送礼纠结起来。而来自对上海17个区县15000名中小学生和3000名学生家长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,明确表示向教师送过礼的比例为7.2%,表示说不清的比例为4.5%。这表明,事实上有超过10%的家庭都有过送礼经历。
    就基本观感而言,作为一个讲究人情和面子的所谓礼仪之邦,10%家庭的送礼比例绝不算高,尤其是对老师这个特殊的职业,不仅是因为中国人自古就有尊师重道的传统,还有就是近年来经济发展带来物质丰盈,导致奢侈之风渐长的社会大背景。所以,这个数据是否准确是存疑的。如果真的就有10%的家庭为老师送礼,说明我们对尊师重教做的还不够。
    实际上,全社会都应该为我们的教师送礼。当然,这里的“礼”,不是现金、银行卡,以及各种稀奇玩意,对于家长们来说,是与教师们相互配合,做好对孩子们的教育,减轻教师们学校教育以外的负担;对于社会,尤其是各级政府,要通过提高教师的待遇、改善教学环境,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,使他们全心全意投入到提升孩子们的知识水平和文化水平上来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:“家不重师,则家必破产;国民不重师,则国必不富强。”
    基于上述,家长给老师们送礼不是问题,问题是不使送礼成为一种物质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压力,更不能够成为一种籍以优待自己孩子的交易行为。而一旦上述情况发生,教育的本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,首先是职业行为与职业伦理的分裂。因为中国人自古尊师重教,所以将教师的职业摆在非常崇高的地位,与“天地君亲”同列,民间则有“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”的说法,寄托了深厚的情感和森严的礼法在其中,送礼在送物的同时,更有着深厚的尊敬与情感寄托于其中。但是,如果将情感的深厚与否变成以送礼的贵重来衡量,最直接的结果,就是礼品的丰厚与关系的远近直接挂钩,师生关系尤其是家长与教师的关系就变成对立的买卖关系,在古代私塾的背景下,这样的关系可能没有什么问题。但是在现代条件下,则直接对现代教育体制构成了威胁。
    在现代教育体制下,教育是做为公共服务存在的,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,教育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,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在这个前提下,教育权利的公平性和普适性必须予以充分保证。这种保证与受教育者的家庭环境、富有还是贫困无关,也因此排除了商业化的因素,更与将教育作商业化开发背道而驰。所以,我们需要区分的是,对待善待教师群体这一问题上,什么是民众应有的行为, 什么是公共权力机关应有的行为,要作具体的澄清。
    简要地说,政府应该解决的是教师群体的待遇问题,如前文所说,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,至少不拖欠工资,让教师有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,能够很好投入到教学中来,不至于为一些无聊的琐事分心,再大的“礼”,莫过于提升教师群体的尊严和安心于教学。这也符合马斯洛的理论,满足基本的物质条件后,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将成为主要问题。所以,我们经常性的将教师群体作为家长的对立面来做分析,实际上毫无道理,在满足基本物质生存的条件下,绝大部分教师都会将教书育人作为一个最重要的人生价值的体现,这是一个不需要证明的,已为历代的教育学家的实践所遵循的问题。
    当然,不排除有一些教师基于个人私欲收受礼品,这种行为恶化了家长与教师群体的新人关系,经媒体的讨论,也放大了二者之间的对立,但是实际上,我们一方面对此小题大做,一方面又把其中的问题想得过于复杂。结果就是群体间的分裂和相互提防及彼此算计。
    所以,打破是否该给教师送礼物的死结,需要家长和教师两个群体共同努力,来维护二者之间应有的关系准则,需要责权利的对应,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定位,最不应该缺席的是公共权力部门的责任,让每一种职业在法治环境下各得其所,这样,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畸形的教育关系,这样,该不该送礼,才能成为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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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五

柳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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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著名媒体人,现居长春,供职于吉林日报。以新闻、评论为主业,教书、阅读为副业。倾心于热点问题的社会学理解和评析,希望与这个世界温和的对话,不偏激,不盲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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